武汉市黄陂钢材协会工作制度
武汉市黄陂钢材协会工作制度
武汉市黄陂区钢材协会是由黄陂人在武汉投资或参与经营的钢材或水暖行业的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联合体。为了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维护协会利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协会实行常务理事会制度的会长负责制,下设秘书处、办公室、市场开发、各市场副会长等其职。二、工作人员需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认真学习,努力做好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财务管理需坚持会长负责制, 资金管理运用要规范化、制度化,万元以上的收支事项经常务理事会同意,由秘书长签字后方可支出。四、协会会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协会的制度,因事不能到会和到岗的要事先向协会秘书长请假(无故缺席会达三次,将无权参加协会换届选举)。五、正确引导会员企业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树立良好的黄陂籍企业形象。六、协会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吸钠更多的同仁加入协会,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交流、互通信息、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确实做好协会会员的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传递工作。七、协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履行维护协会利益,按时缴纳会费。八、协会工作人员要有爱护本协会公共财产、公共设施的义务。九、本工作制度是对协会会员、工作人员的共同要求,希遵照执行。
2007年6月